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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酒后攀五楼窗户入室猥亵妇女被起诉

发表于2011-02-23
本是前后楼邻居,刘某长时间注意到前楼五楼为一单身女子。一日,酒后起邪念,从该女子的窗户攀爬入室,持刀对其进行猥亵。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2010年9月份,刘某喝酒回到小区,没回自己的家,却来到了前边一栋楼,先是坐在一楼楼梯下边睡着了,到凌晨两点多醒来,顺着楼道走到了五楼,在被害人胡某某门口听了听,没有动静,然后从5楼楼道的窗户爬到外墙,从胡某某家的厨房窗户进入室内。顺手从厨房里拿了一把水果刀,找到胡某某后,意欲实施强奸。胡某某面对持刀的刘某,无法反抗,便说:“要钱你就拿走,我有五百块钱。我有不好的病,还在治疗,不要传染上你”。刘某听后,便放弃了强奸的想法,改为强制对胡某某进行猥亵。后开门逃走。此时胡某某打开窗户大声呼救,邻居拨打110报了案。

刘某逃离后,没敢回家,在外边躲了一段时间,10月上旬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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