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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逃脱按揭陷阱注意事项

发表于2015-05-23

按揭相信很多朋友都会遇到吧,但是其实真正全部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很容易陷入误区。

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们答疑解惑吧~~~


我最近购买了购买了一套期房,首付已经交了,目前正在等待开发商的的通知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我想问一下住房按揭贷款在什么情况下银行不给贷款?如果我手续齐全的话一般的能贷下来吧?答 :手续齐全是会批的。

不批可能是你的征信有问题或者你提供的资料有问题。批多少要看你提交上去的资料了,首套最高一般是评估价的八成,不过这些东西按揭公司一般会给你弄好的。





首先呢,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 

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

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 

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 


不知道我说的这些大家都知道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也欢迎大家提问

发表于2015-05-23

不知道楼主说的是什么

发表于2015-05-23

亏多了呢

发表于2015-05-23

原来是这样  赞一个

发表于2015-05-23

有钱人才全款呢

发表于2015-05-23

好吧 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发表于2015-05-23

掉进误区里了

发表于2015-05-23

我也是买的期房

发表于2015-05-23

月供啊 伤不起

发表于2015-05-23

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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