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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杨凤斌:限购令不会让房价下跌!

发表于2011-02-24
河北新闻网2月21日讯(记者 杨俊会)今天中午,房地产行业关注已久的石家庄“限购令”政策终于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石政办[2011]7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石家庄房地产新八条。随即,房地产人士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第一时间,作为省会房地产行业的权威人士之一的全经联河北分盟秘书长杨凤斌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限购令不会让房价下跌。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杨凤斌的观点,记者从个人博客上转载了他的全部观点,转载内容如下: 

    今天,收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2011]7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石家庄房地产新八条。

    内容包括: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认真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增加住房土地有效供应;建立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等。

    其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规定: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购买住房前,购房人需持有效证件到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对其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进行核实。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持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具体限购细则由市房管局制定。本通知自2011年2月19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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