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9.30】政府官员如此可恶,照相收费50元不交就不是灾民

发表于2011-09-30


这篇帖子迅速引起网民的关注和转发。网民“夺命小红烧”说:“连灾民都当不起!”网民“wismx10000”说:“这就叫趁火打劫”。许多网民质疑当地的做法,呼吁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给大家一个说法。

为摸清事实真相,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没和当地政府打招呼,孤身驱车300公里,在布满大坑的曲折山道上行驶了一上午,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

灾后流溪乡:群众没照相也领到了物资

25日下午2点,记者克服路途艰难抵达流溪乡,眼前是一片催人泪下的情景。

这是一个远离县城80公里的乡镇,基础设施本就薄弱,洪灾后更是一片狼藉。大水把整个场镇淹没,一些房屋的3楼都被淹,可见透湿的水痕。在紧靠渠江、受灾最重的祥兴社区,土木结构的房屋被大水泡软了,有已经垮塌,有的虽然暂时没垮,但居民提水冲洗屋子时仍然提心吊胆。68岁的居民黄友芬对记者说:“家里衣服都冲走了,粮食也冲光了,吃没吃穿没穿,可怎么办!”她拉着记者不放,眼泪直往下淌。

受灾的老乡们有没有被迫照相,不照就得不到补助吗?

村民楚玉昌说:“在我们这条街上,受灾的人家有的照了相,有的没照。我没照相,领到了3斤7两米、4瓶矿泉水,还有一些面。”当记者问起“是否不花50元照相就不能当灾民”时,祥兴社区正在清扫房屋的20多名群众都摇头,说没听说过。场镇凤凰路口一家餐馆老板黄小华说,没听来吃饭赶集的农民说过这件事。

收费为个体户私自行为 已被责令退还

记者随即和渠县县委取得联系。渠县县委书记王善平立即派出调查组,到流溪镇调查情况。经反复核实取证,渠县县委于28日通报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9月20日,流溪乡党政办通知各村社和乡属单位查灾报灾。流溪乡规建办未请示领导,按去年查灾统灾做法,通知各村社:在上报房屋受灾情况时,须交相应受灾情况的照片。

9月21日上午9时左右,流溪乡瓜坝村2组受灾村民杨小东驾驶摩托车,将场镇上的凤凰照相馆老板黄庆军接到其家,照了3张相片。黄庆军按每张快照15元的价格,收取了45元服务费。通过杨小东介绍,黄庆军又分别为该组居民杨兴奎等4户人和1组居民万永彬等4户人的房屋照相,并按每户45元服务费、5元摩托车费的标准收取了费用。当天下午,该乡千秋村老支部书记电话联系黄庆军,要他为受灾村民的房屋照相。黄庆军又以同样方式,收取了该村12户人的照相服务费。

22日上午,流溪乡自查自纠,对乡党政办、规建办有关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做法进行了处理,责令其书面检查,对凤凰照相馆老伴黄庆军进行批评,并责成其当即将所收取款项全额退还给村民。同时,按照去年发生洪灾时的做法,乡上安排专人免费为受灾农户的房屋照相,费用由乡财政统一结算。

渠县县委认定,黄庆军的行为属个人劳务行为,目前已全额退款。经反复核查,政府没收一分钱,也没有发现乡村干部有从中牟利行为。

救灾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据了解,渠县今年预计有60.83万吨稻谷的收成,这一次洪灾造成损失15万吨,沿江低洼乡镇颗粒无归。渠县党委政府要求每天开足马力加工300吨大米、100吨面条、200吨菜油,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县里还将抽调上千名县城干部到沿江受灾乡镇,长期驻点帮助工作,直到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胜利时才返回县城。

渠县县委书记王善平说,网民很“犀利”,能够帮助政府发现并解决问题。感谢网民的监督,并欢迎继续关注渠县灾后重建的进展情况。

 

发表于2011-09-30
哈,中国的政府哈!
发表于2011-09-30
发表于2011-09-30

都这样了,还要发国难财?!

发表于2011-09-30

尼玛,缺钱看病啊

发表于2011-09-30

悲哀啊

发表于2011-09-30
什么情况啊!
发表于2011-09-30
不这样怎么叫政府呢
发表于2011-09-30
发表于2011-09-30
晕死!还有这样做事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