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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 此举无关房市调控

发表于2012-10-11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说,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审批项目。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被列入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审批机关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发表于2012-10-11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对此表示,下放审批权无关楼市调控政策。他表示,房地产行业管理有很明确的地域性,在一些辖区较大的省市,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房管部门,更方便管理。“我很反对有的人一看出了一个政策,就联想到调控放松。”陈志表示,虽然审批的机关变了,但审批标准并没有变,“关键不是看谁管,而是看怎么管,有没有效力,能不能落实调控政策。”

发表于2012-10-11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下放审批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审批的难度,有利于增加项目上市量,但审批标准并无变化,对预售项目的直接影响不大。他表示,下放审批权可以更好、更直接有效地区域内楼盘项目预售状况,有利于对楼市波动情况进行更直观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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