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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业主拒不交付拍卖房六年多 房产证几成废纸

发表于2012-10-16

6年前花了70余万元拍下法院拍卖房,谁知道原业主一直未搬出,再加上房产官司缠身,曾女士到手的房产证几成一张废纸。昨日,市常委会主任张桂芳约访2宗信访案件,要求相关部门赶紧拿出解决方案。

案件一:

法院拍得房产 原业主拒不交付

拿出大红烫金的房产证,曾女士开始大倒苦水:2006年7月,她在海珠区法院委托的公开拍卖中,以76.2万元竞买了番禺区星河湾(小区网论坛)两套房产。2009年4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核发了房产证给曾女士,确认其产权。但是该房产原业主林某一直未将房产交付给曾女士。

发表于2012-10-16

2009年5月,曾女士向番禺区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业主林某夫妇迁出上述房屋。番禺区法院于同年立案后,以林某与白云区某公司经营合同纠纷案尚在再审中,需要林某申请执行回转的处理结果等作为依据为由,裁定中止曾女士提起的排除妨害案申请。曾女士在缴纳拍卖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至今无法实际使用上述房屋。

发表于2012-10-16

“拿到的房产证像废纸一样,到现在6年了,我没有地方住,也没有钱再去买房。”曾女士希望,如果无法将原先拍卖的房屋交付给她,那么就按照市场价给予一定的补偿。


广州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跃南解释说,这是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白云某公司与原业主林先生存在经济纠纷,认为林某有诈骗行为,“缺席判决”要求林某赔偿70多万元,将其房产拍卖。随后,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对判决进行再审。

发表于2012-10-16

张桂芳对曾女士说:“我同情你的处境,由于我们的问题,你真的当了回冤大头。”他当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此事,并且要在本月底拿出解决的方案。

案件二:

与老乡合办“沙场” 110万元被骗

发表于2012-10-16

本想着和老乡合伙沙场赚钱,罗先生没有想到自己却一头栽进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他说,他老乡罗某和香港人张某拿着已签订的购买河沙、水洗海沙和租地合同,诱骗他出资150万元合伙做河沙生意,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然而,这些所谓的购买河沙、租地合同等,竟然都是罗某等人伪造炮制而出的,里面的合作公司均为子虚乌有。

发表于2012-10-16

罗先生说,2010年10月,张某到番禺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主动交待犯罪事实。2011年,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番禺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又将查实的原对公账户余额40万元发还罗先生,但是仍有110万元被罗某、张某两人瓜分。但是此案移送番禺区检察院后,由于两次退回补充侦察,以致犯罪嫌疑人罗某、张某已被取保候审,现在罗某“甚至弃保逃匿,逍遥法外”。


听完罗先生的叙述,张桂芳逐一向公安、检察机关了解情况。他表示,要加大侦察力度,给罗先生一个答复。

发表于2012-10-16
- - 这年头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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