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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秦皇岛贵和 龙都地产已被停止预售 退还所得

发表于2013-03-25

河北新闻网3月21日讯(记者程燕燕)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秦皇岛龙都地产算不算诈骗销售。”的问题。3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出售了部分房源。针对这一违规行为,我局于2011年10月和11月分别对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责令停止预售,退还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发表于2013-03-25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秦皇岛迎宾路有处刚要建的小区叫盛泽豪庭。我从龙都地产手里先交了24万的认购款。但是前几天去房子那,盛泽豪庭的开发地产是贵合地产,负责人说和龙都地产没有关系。而龙都却说和贵合是合作关系。现在很想知道两个地产有没有合作关系。贵合不承认有关系,是怕审核部门知道了算违规操作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盛泽豪庭”项目有关情况的回复

2013年3月12日,我局接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室交办件后,局领导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盛泽豪庭”项目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发表于2013-03-25

二、调查核实情况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解决资金不足事宜于2009年11月7日与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1500万元与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作。2009年12月17日,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金未及时到位为由单方面通知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该《合作协议》。


发表于2013-03-25

2011年8月至9月,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出售了部分房源。针对这一违规行为,我局于2011年10月和11月分别对秦皇岛市贵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责令停止预售,退还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发表于2013-03-25

黑心的开发商!

发表于2013-04-07

那我们的钱找谁去退?龙都地产联系不上了

发表于2014-05-20

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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